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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13-10-08 06:15:03 浏览次数: 【字号:

关于组织申报江西省2014年度科技计划项目的


  

各有关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快“发展升级、小康提速、绿色崛起、实干兴赣”步伐,贯彻落实省委、省政府《关于大力推进协同创新的决定》、江西省“十二五”科技发展规划,深入实施科技创新“六个一”工程,推进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,江西省科技厅编制了《2014年度江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,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计划类别

1、科技支撑计划:(1)工业领域;(2)农业领域;(3)社会发展领域;

2、科技开发与产业化计划:(1)火炬计划;(2)星火计划;(3)重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;

3、对外科技合作计划;

4、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计划:(1)主要学科学术与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;(2)青年科学家培养对象计划;

5、基础计划:(1)自然(青年)科学基金计划;(2)软科学计划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本年度的项目申报要求受理信息系统已进行限制性预设,涉及项目申报要求如下:

1、在研项目总数达到2项者(含2项)不能申报(包括负责人和前3名参与者。人才与团队计划除外);

2、申报人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国家、省、厅局立项的(或内容基本相同的)科技重大重点项目,也不能将同一(或内容基本相同的)科技项目向多个科技计划多头申报,一经发现将取消该申报人3年(包括本年度)申报资格;

3、申报人(课题负责人)承担省级科技计划项目,按计划任务(合同)书规定到期验收而未验收的,不得再次申报新的项目;

4、申报人年龄原则上不能超过58周岁(19551231日以后出生)。鼓励35周岁以下(19781231日以后出生),具有博士学位者申报;

5、各类计划项目严格按《指南》所规定的领域和相关要求进行申报(详见附件);

6、凡在我省注册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、科研院所、企事业单位以及中央在赣单位等,均可单独或联合申报。鼓励与省外高校和国家级大院大所联合申报;

三、申报与评审

(一)项目申报

1、网上申报。825912日,必须完成网上申报和提交材料。须使用《江西省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》进行网上申报(可登录江西省科技厅网址http://www.jxstc.gov.cn查阅),按软件操作要求和有关说明认真填入项目内容;

申报系统的状态显示“待接收纸质材料”时方可打印正式稿材料。所有项目务必按“提交”功能键,状态显示“待申报单位审核”才表明提交成功。

2、书面报送。

非限项项目:912日前,报送纸质汇总表(含电子稿);经学校审核,9171500前报送正式纸质稿(申报书及相关附件(一式1份))及电子稿;

限项项目:912前,报送纸质汇总表(含电子稿)和申报书纸质草稿及相关附件(一式1份);经评审,于公示期结束后两天内报送正式纸质稿(申报书及相关附件(一式1份))及电子稿。

所有申报以学院为单位,不受理个人申报。

(二)项目评审

    1、由于申报时间紧,类别多任务重,恰逢学院换届刚完成,有关工作正处于交接之中。为了更好地保障项目申报有序开展,经研究,今年江西省科技计划所有限项项目暂由学校组织统一评审。

    2、评审坚持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原则,校纪委全程参与,评审结果将在办公系统进行公示。

四、申报组织与管理

1、学院先对申报人员的资质和申报项目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。

2、学院依据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对“申报要求”第1点进行严格审查。若报出项目因不符合此要求而造成学校指标浪费,学校将减少相关学院下年度项目指标数。

3、项目的申报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,超过时限规定的将不予受理。


联系电话:88203332

联系地址:五大楼312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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